前兩篇文章中,我們由色蘊的分類開始討論。
包含「外色:基於人類經驗舉出的物質世界」以及「內色:感知器官以及感知神經」,而內色中的兩者前後又分別稱為「浮塵根」與「淨色根」。
由於浮塵根中的「塵」是與色共同討論的重要概念,將針對「色與塵」之間進行討論。
「塵」在討論色的時候很常用到,比如先前提到的五種外色,也會稱為「五塵」。塵並不是灰塵、塵土,而是細微的分子;換句話說,是構成物質的細微組織。
一切事物都是由很細微的分子組成,這其實並不是佛法獨創的學說。之前的文章提到過,當時印度主流思潮的積集說,其主張就是認為許多細微的分子構成了一個龐大的個體。
關於「塵」,佛法有一套極為完整的論述。
《大毘婆沙論》提到:「此七極微,成一微塵⋯⋯七微塵,成一銅塵⋯⋯七銅塵,成一水塵⋯⋯七水塵,成一兔毫塵⋯⋯七兔毫塵,成一羊毛塵⋯⋯七羊毛塵,成一牛毛塵。七牛毛塵,成一向遊塵。七向遊塵,成一蟣。七蟣,成一虱。七虱,成一穬麥。七穬麥,成指一節⋯⋯」這部分我們必須清楚知道一點:佛法論述「塵」,並不完全只是為了回答世界的構成要素這種哲理上或物理上的問題。
・塵:由積集而瞭解無我
追根究柢,佛法討論這些議題的目的,仍然是與培養我們的認知有關。
佛法探討事物由塵積集成就,除了哲理思維上的一個原因、另一個重要的特點:
從禪修的角度切入。
對於追求解脫的佛弟子而言,培養出了解「無我」的智慧,這一點至關重要。而要認識到無我,就必須漸漸認識到事物並非獨立存在的個體,而是由很多細節組合而成的。
當我們遠遠看到一隻馬的尾巴,可能會覺得那是一片馬尾。
而當我走進去看的時候,會發現那不過是一根一根尾毛構成的,這時候我們就不會覺得那是「一片」。
換句話說,一旦我們注意到外在的物質是由許多的「塵」所構成。那它所對應的內在的感官,自然也是由很多「塵」所構成的,既然是多塵所構成、那哪有一個「固定」的外物、內我可言呢?
一切可分割的事物,都不是一個獨立存在的個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