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學知識

佛法談自殺與安樂死

a.關於佛法研究方法論

很多人常說:「藏傳佛法愛讀論,漢傳佛法愛讀經。」,甚至有些人認為讀經遠比讀論重要:可想而知,「經」是佛陀所說,而「論」是後代學者們對「佛經」的研究跟註解,權威性當然是「經」較高。

這種看法的問題在於,讀者高估了「自己對於經典深度和廣度」的了解:姑且不論佛經使用的語言往往艱澀難懂,一旦閱讀過的經典總量提高,你就會發現許多經典中的說法看起來自相矛盾而互打嘴巴,這時候如何「取捨」跟「理解」,就會變成很大的難題。

這就好比雖然專業學者所寫出的科學類論文,權威自然遠高於一般的科普書;但作為一個從未得到科學專業訓練者,閱讀前者能夠得到的理解,往往不如後者。

 

因此,閱讀「論」的重要目的,就是讓一般人透過專家的角度去研讀佛經的思想:「論」就如同眼鏡一般,幫助我們站在專家的視角,來瞭解佛法中艱澀難懂的議題。

舉例來說,很多佛經裡會講一堆故事,這也是許多佛法傳播者愛講的,其中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」的論調,畢竟能夠讓聽眾比較快得到啟發。但事實上,這些故事都只是「入門」,而不是討論微細的因果問題時所應依賴的依歸。

這也是為什麼《薩婆多毘尼毘婆沙》會說:「凡是本生因緣,不可依也;此中說者非是修多羅、非是毘尼,不可以定義也。」

 

換句話說,「故事」是故事,但討論這種深度的因果問題時,研讀過去祖師專家的論典才是正道。

(概言之,當你聽一個人在講課時,他講「故事」的比例跟「引用論典」的比例多寡,你大概就知道他的佛學素養如何了。)


b.關於角色定位的問題

以佛法來看,討論一件事情是善是惡、可行不可行、嚴重不嚴重等問題時,首要的是要了解「你是誰」,也就是說:作為一個一般人、跟作為佛弟子、五戒弟子、大乘菩薩、密乘行者etc,不同的角色所應當遵循的準則不一樣。這是因為佛法討論的問題中,有些是「自然問題」,也就是不論你是誰、它都是如此運行的。有些是「社會問題」,亦即「因為你當初有這個承諾,所以你不應該這麼做。」

這就好比作為台灣人,你不需要放棄雙重國籍;但當你是「公務員」,你就必須放棄這個身份一樣。

這件事情之所以重要,是因為現在許多人會「跨界」來討論業因果報的問題:比如用密乘行者戒律(幾乎是最嚴格最高的一種身份與承諾),來去檢視一般人的行為是否合宜,這完全是擴大解釋,是除了恐嚇別人之外,毫無意義的行為。

 

c.關於「業道」

佛法重視的業力,是來自「這個行動對你造成多大的心理影響」,而不是「因為這個行為就是道義上不正確所以不合宜」,換句話說:無意殺死一萬人的惡業,遠不如有意並且刻意地殺害一隻狗來的重,因為後者對我們認知上的影響遠大於前者。

從這個角度出發,佛法將這些最嚴重、會產生具體可見影響的行動,歸類為十種,專有名詞稱為「十業道」,其中:「業」意指行為,「道」意指此行為會產生具體的結果。換句話說:十業道=十種會讓人產生嚴重而具體改變的行動。

 

十業道分成兩組:十善業道與十惡業道,其中,後者就是我們所知道的:

三種身惡業:殺生、偷盜、邪淫。
三種語惡業: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。
三種意惡業:貪心、害心、邪見。


d.關於「殺業」

世親論師在《俱舍論》中說:「殺生由故思,他想不誤殺。論曰:要由先發欲殺故思,於他有情他有情想,作殺加行,不誤而殺。」換句話說:一個具體的「殺業道」,必須具備:
1.針對其他眾生。
2.知道他是眾生
3.想殺他
4.付諸行動並完成

至少這四個條件,才構成一個「殺業道」,反過來說,只要缺少其中一個條件,就不構成「殺」這個惡業道。其中,「自殺」很明顯是不符合第二條的。

 

另外,《俱舍論》還說到:「如果殺者跟被殺者同時死去,則不構成「殺罪」(若能殺者與所殺生俱時命終、或在前死,彼定不得根本業道故。有問言:頗有殺者起殺加行及令果滿,而彼不為殺罪觸耶?曰:有。)」

之所以會這樣認定,是因為如上所說,惡業道討論的重點,是一個行動對我們內心造成的傷害,而殺害他人「之後」所會產生的心理影響、遠甚於自殺(自己都死了,何來剩下的心理影響可言?)

當然,這並不是說「自殺」在佛法來說可以被接受,而是說,跟符合上說四個條件的「蓄意殺人」、甚至符合上說四個條件的「蓄意殺蚊子」相比,自殺並沒這沒嚴重。

 

e.附論業力程度輕重

銜接著上一個重點往下談:業力的「輕重」並非一條界線,而是一個光譜:四個條件都具備,構成嚴重的「業道」,而少一個條件的「殺」,則是影響力較輕的業,依此類推,如果條件更少,那麼它的負面影響也會更少,這也是為什麼,心懷「憤怒」而殺人與心懷「悲憫和不捨」而殺人,業力的負面程度是截然不同的。

可見,在這樣的前提下,蓄意殺人的「前瞻性心理負面影響」(也就是業力完成後產生的影響)會比為他人安樂死對我們造成的前瞻性心理負面影響要多(為他人安樂死到底構不構成殺業道有可議空間),而選擇自己安樂死的前瞻性負面影響又小更多。用佛法語言來說,就是後者的惡業程度更輕、輕非常多。
 

f.作為佛弟子的品格

佛法其實不是最重視「業力善惡」的思想體系,佛法最重視的是「無明」、其次是煩惱,最後才是業力。換句話說,如果一個佛教團體都在跟你談善惡業因果報,但不談煩惱如何透過禪定調伏、也不說無明如何透過智慧拔除,那它在思想上跟耆那教其實差不了多少(耆那教以謹慎看待業力聞名)。

真正的佛法,重視的是如何拔除無明、調伏煩惱,佛陀是針對「無法掌握這兩個重點的人,才宣說謹慎看待善惡業果的教導。」(無著菩薩語,出《隨念佛疏》),這也是為什麼佛經也曾記載特定阿羅漢決定自殺,佛陀與他們臨終前的對話,在意的而不是他們自殺與否、反而是他們斬斷無明與否,細節可以參考此文:http://buddhism.lib.ntu.edu.tw/FULLTEXT/JR-NX020/09_09.htm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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