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體來說,佛陀不支持死刑、他在生時也有許多為死刑犯發聲,向國王溝通協商的案例。
佛教的論典也一致主張,執行死刑本身也是一種「殺」與「怨恨」的滋生,只會造成零和的雙輸。
然而!佛陀不支持死刑、不代表佛陀「廢死」,更重要的是,佛陀本身活出的、就是佛法帶有的極大特色,也就是「務實」。
因此,相較於一直關注於「廢死」,佛陀的做法是先接觸死刑犯、教化他們,讓社會看到「不死刑也能讓情況變好」的這一現實;才進而向政府建言,不對死刑犯執行死刑。
典型的例子,就是我們《聖典》中所記載的鴦掘魔羅故事。
佛陀一直呈現的,就是「不講空話實際行動」,相較於站在道德制高點、指出「有死刑也不會讓犯罪率下降」。
佛陀是直接到第一線、幫忙讓犯罪率下降後,再輕輕地建議死刑不是最好的選項。
慷他人之慨與道德綁架,本身或許才是更值得審視的,因為這背離了佛法基本的「因果觀」,因果觀念告訴我們:如是因、如是果。
也就是說,要得到「廢死之果」、得到「大眾都認同死刑不是最好選項」之果,那麻煩你創造其因、也就提出更好的選項,並且付諸實踐、看到解決方案。
我認為,忽略這些因,一味地執著於「廢死」這個果,然後用道德戰車等等來凌遲受傷者,這才是更嚴重的偏差。
佛法本質上是一個反求諸己的修行與練心系統,重視的是務實結果而非道德論戰。
其目標是訓練我們每個個人得到一顆務實自在的心,才能建構出更加和諧的社會。